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 甲 方:拉卡拉支付分公司 甲方合同编号:乙 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甲方:拉卡拉支付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省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2 号新长江广场 A 座 4 楼: 8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拉卡拉手机收款宝产品是拉卡拉网络技术推出的一款基于智能手机客户端,为个人用户与小微用户提供的个人金融刷卡终端。同时也是基于移动收单需求,资金归集需求提供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金融产品。手机收款宝具备办理快速、手续简单、结算便捷、节约费用、服务健全等特点。手机收款宝融入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网购付款、游戏点卡、水电煤缴费(各地区陆续开通)等拉卡拉专有的便利支付业务,实现收款、付款、缴费、充值四合一。一、 原则条款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进展的原则,为推动甲乙双方的共同进展和长远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与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手机收款宝产品进行用户拓展、用户经营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共同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二、 术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根据本协议条款另有解释的,本协议项下的术语含义如下:1.“本协议”:指双方签署的《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与附件与其他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文件。2.“产品”:指甲方自主品牌的拉卡拉手机收款宝产品。该产品利用成熟的终端方案,基于蓝牙通讯技术配合相关的客户端程序,实现与 Android 和 IOS 智能手机通讯并能完成收款、支付功能的便携终端,满足国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3.“授权围”: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权乙方可进行用户拓展的行业和行政区域。4.“风控保证金”:是指乙方用来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用户拓展,控制金融违规、防风险所缴纳的费用。5.“价格体系”:是指甲方制订的全国围的价格政策。三、 声明与承诺1.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并受其保护的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2.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行为规与本协议合作拓展的各项事宜而制定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宣传方案等规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要求的权利。3.乙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签订本协议所列产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