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与天府新区相关政策分析市高新区、天府新区政策条文众多,各项支持政策均带有相应的条件和要求。为获得最大限度政策支持,需先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再有针对性收集并分析相关支持政策,找准政策支持的重点。一、高新区、天府新区主要政策摘要(一)投资创业政策1、高新区《投资、创业、人才、科技、产业优惠等政策》(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①. 初创期单户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天使投资,成长期单户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创业投资。②. 对中小微企业获得的资金贷款,当年给予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0%的利息补贴、担保(保险)费 40%的保费补贴。对年销售收入小于 2000 万元、且增速超过 30%,或承担国家 863 支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专项的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和担保(保险)费补贴比例由40%提高到 70%。③. 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完成工商注册后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补贴。获得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沪、深交易所 IPO 申报企业,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板或交易板)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④. 鼓舞企业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股改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30%以上的企业,按转增股本金额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补贴。鼓舞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按员工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 5%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补贴。⑤. 鼓舞企业通过债务类工具直接融资,单户企业贴息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鼓舞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对融资成本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0%给予连续补贴三年,单户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2、天府新区《省人民政府支持天府新区建设进展若干政策》(未定失效期)①.安排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转贷额度时对天府新区给予倾斜,并单列项目计划,引导产业振兴进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重大产业项目。②.安排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向天府新区倾斜。支持加快培育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报国家有关补助资金。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符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不符合规划的可依法按程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④.用地预审、审批按绿色通道程序加快办理。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符合国家产业目录的项目可实行“先租后让”的方式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