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化设计与创意实践分析 在艺术设计中创意是制造意识或创新意识的过程,通过制造新的视觉形象,进而把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满足人的需求。艺术创意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通过一系列创意的方法改变物质世界,在改变物质世界的过程中完成审美的体验过程。物质的视觉元素及其属性能给人类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和情绪的表达,设计本身就是以人为中心的设计,我们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属性,并且和人的情感相依相存。属性是事物的性质与关系之间的统称,作为一个设计者首先要认识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属性包括事物之所以成为此事物的根本性质,这种性质可以根据外观的感性显现来确定也可以通过数值的量化来确定,不同事物之间的性质总是存在着差别,我们可以通过其颜色、形状、美丑、用途、性能来界定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别。我们也可以通过事物之间的关系来了解事物之间的属性,如大于、小于、抵抗、矛盾、友好等。不同事物的物质元素及属性的选择和组织总是代表人类情感和情绪的表达,在艺术设计和创意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改变物质的属性设计出符合人类情感和情绪的艺术作品。 一、艺术创意中物质属性与情感化表达 人类创意思维的形成来源于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在创意过程中通过抽象思维和行为潜能来改变物质的属性。在思维过程中人脑对物质元素及其属性形成新的解释,并产生出新的思维成果,其中发散思维和灵感在创意思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人类的创意思维过程中,整个人类社会的进展造就了人类的情感认知,人们在认识社会的过程中产生了人类自身的感受和观看方式,并把物给予人性化。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具有普遍性的认知,是因为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有着共同的思维方式;同时不同历史、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也造就了人类对自然认识中的特别性。于是人类在认识自然的时候具有共同性而又具有差异性。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审美意识,一般认为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调和,统一与和谐等成为视觉形象构成的美学原则。人类在认识物质世界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的认识和审美结构,在不同的文化、生活、习俗、市场等因素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生理和心理差异,这种差异使人们面对同一事物时会有不同的反映和推断。“人们在认知以及使用视觉元素的历史进程中会自然而然地使这些元素的意义与人及社会发生某种联系,从而使得视觉元素的属性从自然之中产生分化。”[1]视觉元素、视觉形式以及视觉形态都反映着人类生理、心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