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在高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中的运用 高等院校学生属于高阶段的学习者,具有较为完整的独立思考能力。但因其多数为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抗挫能力较弱,还没有即将步入社会的概念,对职业的期望过高,并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实际能力等问题。所以在日常的教育管理中,老师需要从旁辅助,纠正其不利的思想,帮助其合理制定职业规划。 1 心理契约概述 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施恩正式提出的,是一个主体将自身的奉献和期望置于欲望之间,客体根据主体奉献的能力和针对期望的收获而提供的一种配合。心理契约并非是一种实化或者文字性的物体,但同样会发挥着实化的契约效应。在现代化企业中,管理者用心理契约了解每位员工的需求和进展愿望,并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尽量予以满足。而员工也会为企业的进展全力奉献,达到企业和个体共赢的局面。一般而言,心理契约包含了 7 个方面的期望:良好的能力表现环境、任务和欲望取向一致无冲突、安全和归属感、猎取的酬劳、人生价值的认同度、学习和进展的机会、更高阶的进展。在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应用心理契约,除了以上特征外,还需要具备学生自身的一种非功利心。因为在高等院校中,心理契约的主体和客体是学生和老师,是一种无利益牵扯的互动模式。其次,在此过程中还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因为心理契约和学生的思政教育相互关联,在教育的过程中会互相渗透,让教育抹上阶级性或组织性色彩。最后是教育性。心理契约是对高等院校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其教育性质是由高等院校自身的教育性质所决定的。在国内的高等院校中,普遍存在综合专业的高等院校,且面对的学生经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后直接步入社会工作和生活。所以在进行心理契约的教育当中,老师主要的教育教学任务是帮助学生制定适合自身能力的职业规划,避开出现“好高骛远”现象。 2 心理契约在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中的应用 2.1 发挥学生情感激励 根据心理学家的讨论,人的需求有五个阶段的变化,形成一个金字塔,从底层开始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需求。当某个阶段满足后,就会产生更高阶的需求,并为之努力奋斗,以此类推产生不断进步的动力源。在对心理契约的定义中发现,只有人满足了自身的高级需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才会使人得到最大的满足感,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的工作热情。对于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而言,其高级的需求侧重于精神上的满足和情感的关怀,物质所占据的比例不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