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能化建筑设计与实施标准QA/T1000/02-2024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第 1 部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2010-1-1 发布 2024-XX-XX 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前 言请注意,本部分的基本容有可能涉与专利和,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和的责任。随着区经济的快速进展,区对于智能建筑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参考建设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24, 《区智能建筑设计与实施标准 》编制组在仔细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区具体情况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区智能化建筑设计和实施标准》QA/T1000/02-2024。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分为 6 个部分:——第 1 部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第 2 部分:建筑智能化设计分级标准;——第 3 部分:分类配置要求;——第 4 部分:系统功能性能检验规;——第 5 部分:管理软件测试规;——第 6 部分:系统验收规;本部分为《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的第 1 部分。本部分由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区规划局、鄂尔多斯市区建设局提出。本部分由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区规划局、鄂尔多斯市区建设局。本部分起草人:马迎春、马千里、彦成、超等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1.围本部分规定了智能化建筑(简称智能建筑)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功能与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智能化建筑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的依据。本部分适用于区社会公共建筑、商业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智能化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等环节。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鼓舞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0271—2024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TIA/ EIA-568A 商业大楼电信布线标准EIA/ TIA-569 电信通道和空间的商业大楼标准EIA/ TIA-570 住宅和 N 型商业电信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