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程(注:本章程模板用于为有限责任公司架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使用。用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前,同时也可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协议使用,作为协议使用时应调整内容以匹配企业的具体情况。)第一章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定本合伙章程。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三条企业名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五条合伙期限为年。第六条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现金,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现金,合伙人类型:有限合伙人。3、,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现金,合伙人类型:有限合伙人。4、,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现金,合伙人类型:有限合伙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按照出资时间的上一年本市同等工种的平均年收入计算(年收入*合伙期限)。(劳务出资的评估也可采取其他方式,但必须在章程中载明)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方式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第八条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