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人员管理制度劳动纪律 一、全勤与全勤奖 员工月无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工作时间离岗、旷工与各种请假的、被认为全勤,并获得当月全勤奖。 注:上述“迟到”指迟到次数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 15 分钟。 二、休班 根据企业各岗位规定休班或补休. 三、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 5 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 10 元;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 15 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 20 元; 迟到(早退)一次,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警告一次,处罚 50 元元全勤奖; 一个月迟到二次,警告一次,超过二次作记过一次处罚 100 元(不另收迟到罚金)。 四、旷工 未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与无故在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 60分钟(含 60 分钟)以上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记过一次,处罚 80 元,旷工二次记大过,罚款 300 元,旷工三次除名。 五、请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长权限围 2 天,如需增加天数,需在向店长申请同时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休假员工无全勤奖。 2、病假 执医院诊断证明并书面申请,休假者无全勤奖。 3、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继续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地员工,可享受 4 天探亲假,探亲假期间无工资,有全勤奖。 5、提前上岗或结束休假须履行销假,经店长同意方可上岗,请病假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病愈证明方可销假。 六、培训 1、企业为员工提供各种类型、不同形式的培训机会,并将培训列为奖励措施之一,员工不得无故推辞缺席。 2、培训容为企业,员工不得外泄。 3、员工须将培训所学容运用于工作实践。 4、违反劳动合同中之规定,须向企业返还相应培训费,培训费包含工作时间、差旅费,相应人员酬劳等容。 七、试工 新员工经培训合格,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可享受全勤奖,但没有销售提成。一个月后经评估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八、离职 员工离职需提前 30 天向公司上交书面申请,如未按规定上交离职报告,当月工资作为处罚金。 九、工龄补贴 工作满一年,且病、事假不超过 20 天,特别情况经总经理批准不超过 28天,无旷工者可享受工龄补贴,工龄补贴为 50 元/月,逐月随工资发放。保 密 制 度 一、企业部文献,如客户资料、会议记录、设备人员状况、各类表格、制度标准.员工工资、奖金、福利,业绩报告、上下游客户资源名录,培训资料,劳动合同以与企业其它须的资料、数据、单据、物品均为企业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