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准备工作2.1 施工设备配置: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与基层的施工应配备足够的且成套的施工设备,不应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同时每个标段每个摊铺点的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拌和设备:应采纳专用稳定土集中厂拌设备,产量 500t/h 以上并带电子计量系统;2、摊铺机:2 台一样型号的 12m 宽度以下稳定土摊铺机或 1 台 13~16m 宽度的抗离析稳定土摊铺机。基层优先采纳一台 13~16m 抗离析摊铺机。3、压路机:1~2 台 25 吨以上的重型轮胎压路机;18~20t 重型振动压路机、三轮压路机 2 台,14~16t 振动光轮压路机 1~2 台。4、1 台 5T 乳化沥青洒布车;5、其它设备应配套,装载机数量应满足拌和机产量的要求,8T 洒水车 4 台。2.2 施工组织2.2.1 在路面底基层、基层开工前,业主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2.2.2 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现场施工条件等,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施工方式、机械设备、日期等进场,并应确定路面底基层、基层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和业主批准。2.2.3 在底基层、基层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仓库、拌和场、施工、试验、机械等岗位的技术人员、各工种工人以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不得单独上岗操作。2.2.4 开工前,承包人应复测水准基点与导线点,并按四等水准精度适当加密水准点,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然后,必须复测和恢复中心桩号。2.2.5 施工施工场地必须建立较完善的施工场地试验室。承包人在备料和施工过程中,应对路面底基层、基层原材料进行调查取样、定期抽检和试验分析,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配合比试验报告,提供压实度、抗压强度、钻芯芯样、平整度、纵断高程、宽度、厚度、横坡度等自检结果。2.2.6 在进行路面底基层、基层施工前,应保证施工道路的基本平整、畅通,对确有困难不能通行的路段,应修筑施工便道,不得延误运输时间。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混合料和原材料的运输车辆配备专人进行交通管制,做好运输车辆的交通分流工作,使之不形成渠化交通的轮迹,防止破坏已完成的路基精加工层和出现交通安全事故。2.2.7 应建立摊铺现场和拌和站之间快捷有效的通讯联络。在施工进行中,指挥台必须有人不间断值班,随时联络,与时进行生产调度和指挥。2.2.8 每铺完一段底基层、基层,应立即在左侧边缘用红油漆标出百米桩和起讫桩号,并注明施工时间,以便检查养护时间。2.2.9 底基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