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为了保证紧急情况下顾客所需的产品能如期供应,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事故的能力,必须对公司有可能发生的、影响生产的自然灾害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事件,如断电、断水、劳动力缺乏、关键生产设备失效、火灾等,规定应急措施和对策,维护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2.0 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服务等过程。3.0 权责:3.1 人力中心:3.1.1 组织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根据本程序制定并实施各类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计划。3.1.2 负责水、电、台风、水灾与地震等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的确定与实施。3.1.3 负责劳动力缺乏状况的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3.1.4 负责关键设备异常状况的应急措施的确定与实施。3.2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物料供应短缺与中断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3.3 制造中心:3.3.1 负责对交付受阻或外部退货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3.3.2 负责客户突然增加订单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4.5 各中心:负责化学品泄漏火灾、食物中毒与传染病、台风、暴雨、火灾、地震等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4.0 定义:无5.0 工作程序5.1 关键设备失效应急5.1.1 公司关键的设备,日常均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三级保养,且都应备有备件。5.1.2 各类设备购买时,均要求设备销售商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一旦出现公司维护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立即与设备销售商的服务机构联系。5.1.3 若设备修复需较长的时间,相关部门应调整生产计划、调整作息时间、安排人员加班、设法安排委外加工等,以确保不影响产品的交货期。5.1.4 若设备无法修复,采购部应立即联络设备销售商进行处理,必要时投入新的工艺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计划调整,并由业务部联络顾客取得沟通与谅解。5.2 供应商物料供应短缺应急5.2.1 公司要求所有供应商若遇可知的变异(如地震、台风等灾害,生产场地搬迁等)应提前通知并共同做出相应对策(如准备足够的库存量)。5.2.2 若发生批量/严重不良时,供应商应立即通知本公司采购部与品质部共同确定对策,必要时本公司派人员前去协助解决以确保物料正常供应。5.2.3 若供应商发生短期无常供货的异常时,营销中心根据生产情况与顾客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调整生产计划,将影响减到最低。5.3 劳动力资源缺乏应急5.3.1各部门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与生产需求计划、销售预测计划、人员流动率情况提交人员编制计划和人员增补计划至人力中心,人力中心根据人员增补计划拟定年度招聘需求计划,呈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