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2024 年是扬州市精致管理推动年。全区教育质量推动年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我区各学校校长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办学思路不断明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质态明显改善。为了全面贯彻宝应会议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校常规管理的质量,增强学校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建设的实效,促使各校将学生常规工作切实纳入学校工作的法律规范化轨道,营造向上有序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广陵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各学校要全面总结学校精致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精致管理水平,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管理成效,进一步促进年度教育质量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说明1、本《考核方案》依据国家、省有关教育法规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精神,以《扬州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广陵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评比办法》为基础制定。2、本《考核方案》采纳三级指标四级等第制。A 级指标 8 项,B级指标 23 项,C 级指标 33 项,共 200 分。总分达 180 分,可申报参加广陵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评选。3、凡已获得“广陵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经复查达到要求的,保留称号;未达到要求的,免去称号。三、 “广陵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申报要求1、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比考核标准仔细自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2、各校务必将所有申报材料于元月 10 日前报基础教育科。申报材料在 2000 字左右,逾期不交视为弃权。3、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广陵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自评表一份。(2)学校常规管理 2000 字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应全面反映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3)以上全部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 cf2203908@163、com。四、 考核标准广陵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考核标准A 级指标B 级指标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分值考核方法自评考评A1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控辍工作、贫困生“三全”工作有成效B1学籍管理C1 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借读生,不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休学手续,按规定控制班级人数。5检查资料B2控辍工作C2 学校无流生,在校生巩固率达标。5检查资料B3“三全”工作C3 学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