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港湾工程公司部审计管理制度二零零三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释义1第二条目的1第三条围2第二章部审计机构2第四条执行董事2第五条审计委员会2第六条审计员2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3第三章部审计的围、依据4第八条部审计围4第九条审计依据4第四章部审计容4第十条财务活动与财务工作4第十一条公司部控制制度4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5第十三条离职审计5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5第五章部审计工作程序5第十五条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5第十六条部审计立项6第十七条部审计执行7第十八条专项部审计7第十九条部审计报告8第二十条部审计结果的处理8第二十一条部审计档案管理9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9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10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11附件:部审计通知书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释义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部审计和外部审计。(1)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部审计协会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与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与特别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第二条 目的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第三条 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第二章 部审计机构公司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员组成。第四条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审计工作的委托和最高决策机构。执行董事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与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股东会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