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第一章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第一条 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第二条 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根据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与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第五条 节目播出须严格根据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仔细填写播出值班日志。第六条 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第七条 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第八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第九条 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第十条 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第十一条 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请假。无特别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的规定实行处罚。第二章 电视播出值班规程第十三播前准备工作a) 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b) 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仔细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定播出位置、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