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合同(试行) (适用于单项设计服务类) 合同编号:(由造价合同部统一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填写费用实际支出的项目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任务书,乙方据此展开相关工作;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和量,按期完成设计方案;3、 在设计阶段,甲方为乙方提供协助。四、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1、乙方保证由乙方亲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得抄袭或剽窃。设计模特或自第三方取得图片或相关资料信息的,乙方应取得相关合法权利,确保甲方取得合法使用权。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会侵犯第三人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若有上述情形发生或根据甲方合理推断可能会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当负责解决相关争议并根据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或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本条的救济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或相关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救济权利。3、甲方付费取得的设计成果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归属于甲方所有。五、完成期限及时间安排:1、初稿: (提交 2-3 款设计稿供甲方选择)2、最终定稿: 六、费用及付款办法: 1、设计总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元);序号设计内容数量小计1.12.23.34.45.56.67.7合计 注:以上费用包括设计排版、电分、第一次菲林输出费用,但不包括租图、模特、拍摄、印刷及媒体投放等费用。2、甲方已认可确认乙方设计方案,并收到乙方广告业发票及财务资料(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后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七、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并于约定期间定稿,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 10 天以上则除计收每日延迟损失外,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设计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修正,若乙方未于该期间内修正者,除乙方应当根据本条第 1 款规定承担违约金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额外损失外,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合同款项并单方解除本合同。3、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赔偿应付未付款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