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办法白云学院学〔2024〕16 号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动素养教育,提倡学生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进展,培育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养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养测评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综合素养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评定,要坚持实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第三条 综合素养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年的综合素养测评成绩为学年两学期综合素养测评之和。每学年的综合素养测评成绩作为评选优秀学生、进展党员、推举就业的依据,并存入学生档案室。第四条 综合素养测评的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测评、人文素养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评议测评 4 个部分,其中思想品德表现测评占 20%,人文素养表现测评占 15%,学业表现测评占 60%,评议测评占 5%,综合素养测评总分 100分。其计算公式是:综合素养测评分=思想品德表现测评分×20%+ 人 文 素 养 表 现 测 评 分 ×15%+ 学 业 表 现 测 评 分60%+评议测评分×5%。第二章 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第五条 思想品德表现测评主要是对学生行为规、团队概念、助人为乐等素养进行测评。满分为 100 分,基础分 60分,考评分 40 分。第六条 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的主要容:1.上课出勤,每月全勤加 3 分。每月请假 1 次不扣分,请假 2 次与以上根据情况扣 1-2 分;迟到 1 次扣 3 分,旷课 1次扣 5 分,早退扣 4 分;凡旷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班会等各种会议,视为旷课。2.带食品进入教学区每次扣 3 分;穿拖鞋、吊带、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区每次扣 3 分;干扰课堂秩序,不听老师教导者每次扣 5 分。3.经安排教室卫生值日而不执行者每次扣 5 分;卫生不按时完成或者不合格的每次扣 3 分。4.被评为月度文明宿舍的宿舍每人每次加 3 分。宿舍务抽查不合格,宿舍每人每次扣 3 分;被评为月度不合格宿舍,宿舍每人每次扣 5 分。5.不佩戴校卡进出校门且不配合校卫队人员执行任务者每次扣 5 分;未经登记批准,擅自带学生入校者每次扣 5 分;违纪借用他人证件者,借与被借者均每次扣 5 分。6.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违纪行为每次扣 5 分,受警告处分每次扣 10 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 15 分,受记过处分每次扣 20 分,受留校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