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2024 年 01 月 13 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规用工行为,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体现人文关怀,加快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区工程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制定了《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各地。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指导,引导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条款,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和谐共赢。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省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聘制度第三章 薪酬制度第四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第五章 培训制度第六章 制度第七章 奖惩制度第八章 离职制度第九章 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进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进展的利益共同体。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第二章 招聘制度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卑视应聘人员。(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二、招聘条件(一)单位不招用 16 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 18 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