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大物业各相关专项管理制度“总经理信箱”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总经理信箱”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及时、高效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总经理信箱”信件由总经理亲自批阅。第二条 督导室为“总经理信箱”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三条 督导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并在每月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对督导室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交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结果交人事部实施。附则: 督导室在考核中如有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督导室负责人 300 元。办公室在核查中如有不坚持原则现象,经领导抽查发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办公室负责人 500 元。第五条 信件处理必须达到“一个结果”,即业主满意的结果;“两种标准”,即物业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物业公司必须解决,处理结果让业主满意;非物业公司业务范围内,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的,处理过程让业主感动,直至满意。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总经理信箱”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督导室全面负责。第七条 总经理信箱钥匙由督导室保管一套,其余钥匙由文秘室保管,严禁复制和外借,不得遗失。附则:信箱钥匙若遗失,即报总经理,每遗失一把,扣罚责任人 10 元,且必须于当天更换,每延迟一天,加罚 100 元;如出现信箱钥匙被复制或外借,每次扣罚责任人 500 元,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 300 元。第八条 督导室负责信箱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如发现信箱损坏要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接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修复;信箱损坏严重需要更换的,由督导室负责安排更换,并于 24 小时内完成;新接管楼宇的总经理信箱安装工作由督导室负责,且必须在交接日当天 8:00 前完成。附则: 总经理信箱的维修未能在 24 小时内完成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公司形象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督导室负责人 100 元,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50 元;影响正常使用和公司形象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督导室负责人 200 元,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100 元;新接管楼宇的总经理信箱每少装一个,每天扣罚督导室负责人 50 元,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50 元。第九条 每天 16:00—17:30 为开箱时间,督导室必须在次日 8:00 前将收集的信件呈总经理批阅。附则:督导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总经理信箱的,扣罚责任人 300 元,扣发督导室负责人 300 元;漏开或提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