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操作细则省 林 业 厅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二○一四年十月目 录第 一 章 总 则 1第一条目的任务1第二条工作依据1第三条划定原则2第四条划定围3第五条控制期限3第六条划定单位3第七条工作流程4第八条计量单位6第 二 章 术 语 定 义 6第 三 章 技 术 标 准 8第九条土地类型8第十条森林(地)类别12第十一条林种13第十二条林地所有权18第十三条非林地中的森林19第十四条规划林地/ 被占林地19第十五条湿地调查分类19第十六条保护区域等级22第 四 章 划 定 目 标 26第十七条全省红线保护目标26第十八条各县目标26第 五 章 前 期 准 备 28第十九条组织准备28第二十条技术准备28第二十一条资料收集28第二十二条基础数据处理29第 六 章 区 划 调 查 30第二十三条森林、林地红线30第二十四条湿地红线35第二十五条物种红线40第 七 章 工 作 成 果 40第二十六条数据库40第二十七条专题图40第二十八条成果报告41第二十九条管理系统41第 八 章 成 果 报 批 41第三十条检查验收41第三十一条审核报批42附 件 :附件1 林业生态红线数据库属性结构表43附件2 调查因子代码表44附件3 成果统计表格46附件4 全省各县(市、区)林业生态红线目标分解表附件5 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名录附件6 省已批建森林公园一览表附件7 省湿地公园一览表附件8 省国有林场一览表附件9 省重度石漠化或极重度石漠化分布地前 言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新一轮绿化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24]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4]44号)、《省林业厅关于转发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2024]106号)的要求,为规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的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提高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科学性、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24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主要技术规定》等为主要依据,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任务一、工作目的通过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确定全省与各市县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的目标和任务,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进展空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为扎实推动我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奠定基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