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聘制度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第四章 社会保险制度第五章 工时与休假制度第六章 培训制度第七章 制度第八章 奖惩制度第九章 离职制度第十章 申诉调处制度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劳务派遣单位规章制度。二、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称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三、员工应当完成用工单位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订立劳动合同(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与新招聘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员工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但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二年。劳动合同除应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还应载明员工的用工单位以与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员工只能在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二)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与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还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与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容。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三)单位根据岗位和员工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四)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二、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单位建立员工名册备查,员工名册包括员工、性别、公民身份、户籍地址与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派遣期限、派遣岗位名称与岗位性质等容(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容)。单位可将员工名册交员工本人校对无误并签名确认后存档。三、劳动合同续订(一)单位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 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 (相关权限管理人员) 审定。 (二)自用工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