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建价[2024]13 号各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现将苏州市建设局转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根据上级要求,经讨论决定,成立常熟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指导小组,由建设局建工科、建管处、公用处、安监站、招标办、造价处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考评、争议裁定、举报查处和每年不少于 4 次的抽查。安监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费率表计取,常熟市级文明施工场地的奖励费根据同类别工程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场地费率标准(省建价[2024]349 号文件中规定的市级文明施工场地奖励标准)减半执行。发包单位及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在合同附加条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工程类别以及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三、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填报《常熟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申请表》(附件一,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各一份,安监部门存档一份,市政工程增加一份存公用处),如实报告基本费的支付计划、现场考评计划,以及项目创建目标、奖励办法,接受指导小组的监督管理。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的确定实行现场考评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按规定的公式计算确定。五、现场考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附件二)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附件三)的内容组织进行评定,考评次数应不少于三次,其中土建工程主体结束或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 70%后,必须进行一次现场考评。安监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督过程中可视情况进行现场考评,最终考评得分取历次评定得分的平均分。未经现场考评的项目只计取基本费。六、综合评价由安监部门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分四级,分别对应修正比率为:好——100%、较好——95%、一般——90%、差——80%。综合评价评定标准为:好——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较好——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责令限期整改,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