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容积 100m3 及以上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其他金属储罐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各部门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第四条 各部门应积极采纳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 储罐管理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常压储罐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的领导下,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常压储罐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常压储罐的运行和管理水平。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一)、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储罐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制定公司常压储罐管理制度。(二)、组织或参加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三)、组织建立和健全储罐技术管理档案。(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储罐修理计划及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五)、针对储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七)、组织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八)、负责储罐管理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总部《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试行)》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储罐操作工艺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 不违章指挥储罐的进出料操作,确保储罐正常运行。储罐应定期检查或检修时,负责储罐的清罐具体时间安排,达到检查或检修操作的条件。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协调与生产相关联的问题。第八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总部《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试行)》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储罐安全运行。负责制定罐区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审定各类储罐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督促罐区隐患整改工作。参加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