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发挥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在公司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运行机制,大力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蓬勃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 2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要仔细地讨论需求,把服务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活动项目、活动对象、活动内容,量化服务时间和标准,使之朝着法律规范化、常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进展。 第 3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要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的方针,以有效的机制来保证活动扎实持久的推动。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 4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团委下设“己内酰胺事业部志愿者服务支队”,负责事业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规划、协调和管理,支队下设四个分队分别为“爱心助学”志愿者服务分队、“酰胺暖巢”志愿者服务分队及“微公益”科普环保志愿者服务分队及“国学传播”志愿者服务分队。 第 5 条 各分队要根据“四有”标准逐步完善机制建设,即:至少有一个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的服务项目;至少有 2 对以上的“一助一”志愿者服务结队数,有常常性的志愿者活动;至少有一支固定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 第 6 条 志愿者服务队是青年志愿者的基本组织形式,各服务分队要建立志愿者档案,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明确志愿者开展活动的对象、内容,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承诺,法律规范青年志愿者行动。 第三章 活动实施 第 7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主题是: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服务企业,参加文明创建。 第 8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以统一行动、阶段性活动、长期服务为主要形式,以爱心助学、关爱弱势群体、上门送温暖、环境保护及为大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 第 9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要突出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的有用性,结合各单位的特点,把群众的基本需求化作自觉的服务行动。 第 10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行动要不断拓展志愿者活动范围,开展特色志愿者活动,以逐步实现志愿者行动的自我积累、自我进展。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 11 条 事业部各志愿者服务分队要坚持以次数和小时量化服务的思路,用时间量化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志愿者的服务成果,每季度上交季度报表,列入团青考核。 第 12 条 己内酰胺事业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年评选 1 个优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