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发电企业标准Q/WH—303.07.05—2024工程部锅炉专工工作标准2024 --发布 2024 --实施 华电发电发布前言本标准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GB/T15498—1995《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为基础,根据 DL/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符合上述标准和规定。本标准对工程部锅炉专工工作标准作了统一规定。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工程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万军审 核:审 定:审 批:本标准于 2024 年首次发布实施。本标准由工程部负责解释。工程部锅炉专工工作标准1 主要容与适用围本工作标准规定了工程部锅炉专工的职责与权限、任职条件、检查与考核。本工作标准适用于工程部锅炉专工的工作,是检查考核其工作的依据。2 职责与权限2.1 职责2.1.1 在工程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公司基建工程锅炉专业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在技术方面接受基建副总工程师的技术指导,并对其负责,在工程管理工作方面对工程部主任、副主任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2.1.2 仔细贯彻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法规、规程,配合有关单位和有关专业按计划完成基建工程筹建和基建的资料收集、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调试与投产达标的任务。2.1.3 参加基建工程中锅炉专业的系统规划、可行性讨论报告、设计方案、设备招标规书、技术协议与施工图、竣工图的编制、设计和审查工作,提出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2.1.4 参加锅炉设备的选型、系统优化工作。2.1.5 参加锅炉设备的招投标、评标,参加签订锅炉设备的订货技术协议,把好技术关,协助做好设备订货工作。2.1.6 负责炉本体、辅机(磨煤机、风机)等主要锅炉设备的监造和出厂验收工作,参加锅炉设备到货的验收工作,并对质量标准负责。2.1.7 负责基建工程锅炉专业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督工作。2.1.8 参加设备系统的调试工作,熟悉设备和系统特性,发现、了解设计和施工问题,并协调解决。2.1.9 配合相关专业共同做好专业间接口工作。2.1.10 建立健全有关技术资料,配合做好工程图纸、资料、记录等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2.1.11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2 权限2.2.1 对锅炉专业围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方案等可以按审批权限修改或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2.2.2 对锅炉专业围的工程技术问题有权做出决定。2.2.3 对锅炉专业围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