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与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日期:工程总承包与企业资质制度2024-8-26 [大中小][打印]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 20 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进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 WTO 和日益融合的国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进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 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根据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 设 计 和 施 工 任 务 。 这 里 的 DB 模 式 包 含 EPC ( 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围之列。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承发包围比较见表 1. 发达国家对工程总承包的资质管理 国外承担项目总承包的组织形式 国外承担项目总承包的组织机构一般由两种形式,一种是永久组织,即永久性的经济实体,包括以施工企业为主导的总承包实体和以设计企业为主导的总承包实体;一种是临时性的组织,即针对一个具体的项目,由若干个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临时性联合体组织 ,如图 1 所示。 对工程总承包组织的资质管理 在资质管理方面,国外一般没有专门对项目总承包单位规定资质等级,永久性的总承包单位原来就很少,大多是临时组建的项目总承包联合体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一般只规定和审查企业的设计方面和施工方面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