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所谓的营改增指的是将原先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改为缴纳增值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企业只需要针对产品、服务或者不动产的增值部分缴纳相应的税款,从源头控制重复纳税的问题,推动我国财税体制自我革新的同时,还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推动我国企业进一步进展壮大。根据现行的营改增政策,工程建设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标准根据工程建设企业的身份性质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工程建设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1%,第二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工程建设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 3%,除此之外,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的可选择实行简易计税的方式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额。实际上,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给工程建设企业带来新的进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得工程建设企业面临着新的进展压力,工程建设企业的成本管理的着眼点以及模式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工程建设企业实际的税负也随之调整。基于此,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从而实现税负率的降低,增强工程建设企业的经营管理收益。 一、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存在的问题简述 (一)传统的工程建设企业的运作模式无法满足营改增的政策需求。由于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总包方的资质有着异常严格的规定,这就使得在实际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大部分没有资质或者资质不符合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总包方资质规定的实际承包人,往往实行挂靠的形式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实际上这种被称之为“资质共享”的运作模式在工程建设市场中异常普遍,然而,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过去这种“资质共享”的运作模式已然不符合增值税的管理标准,在增值税的管理标准中建筑工程项目的名义承包方作为纳税义务人承担着纳税义务,由名义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实际上,通过观察“资质共享”的运作模式,我们能够了解到名义承包方并不参加到实际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甚至无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其他工程管理事项进行监控,但是名义承包方却承担着提供虚开发票的涉税事项风险。(二)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压力成倍增加。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工程建设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由原先缴纳 3%的营业税调整为需要缴纳 11%的增值税,而工程建设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中开展的清包工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老项目以及甲供工程项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