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编制7.1 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应急预案有如下规定: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习。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习。因此,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级预案构成。其中政府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施工单位制定。7.1.1 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施工单位为应对生产安全各类事故制定的综合预案,用于指导施工单位进行不同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和主要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则;2.组织机构和职责;3.应急预案的启动依据;4.报警与通信、联络方式;5.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各类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6.应急程序技能的培训与演习;7.应急预案的修改和完善;8.相关法律文件和主要附件清单。7.1.2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施工现场应对各类事故的方案。根据工作性质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管线敷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装修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坑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安装拆除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根据事故类型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倾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损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