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与施工签证管理方法与实施细则(试行)一、目的规我司与承包单位工程施工合同与对已建、在建工程、后续工程预(结)算的管理,结合我司建安工程造价特点,有效地控制建安工程造价,提高项目工程的利润,促进我司的快速进展。1.施工签证围:凡工程承包合同、外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和价等,下同)的工程容,以与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容的实施情况,根据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工程修改(技术变更)办理程序工程变更包括和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单;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洽商)。2.1 由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应加盖公章; 2.2 由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经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签字。2.3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经工程部工程师确认,工程部经理审核。2.4 其办理流程预决算部工程师估价→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咨询单位→工程部经理→〔0.5 万元-2 万元(含)〕预决算部经理→(大于 2-5 万元)总经理→〔5-10 万元(含)〕执行总裁→〔大于 10 万元(含)〕董事长→工程部业→咨询单位→预决算部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管理部备案;所有的设计修改(变更)、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审批完成后,不盖章但由工程部业登记发放实施。 所有的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和设计变更均应到公司和现场工程部备案,并在变更实施完毕后 14 个工作日由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织预决算部工程师、(咨询单位)、公司临时指派工程相关人员、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对实施结果进行核查。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将工程量直接填写在附表 1 的实施结果核查记录中;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应进行现场收方,并按规定办理收方签证手续,并将收方单编号填写在相应附表中。实施结果核查完毕后,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将审批完毕的技术变更或设计变更以与核查的结果加盖公章后发给施工单位。2.5 对于同一施工部位,相同的工作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工程修改,应在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上注明更改原因,并由预决算部计算出上一次(或几次)更改已产生的费用。2.6 所有设计修改资料和技术变更核定(洽商)资料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编号(并保留原件)后,再转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实施后由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