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法律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onl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of tailings pondGB 51108-2024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4 年 2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1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法律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法律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1108-2024,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1.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 年 5 月 11 日前言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24 年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24]6 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管理处和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法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专题讨论并形成了专题讨论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 10 章和 5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监测系统、现场巡查与人工安全监测、在线安全监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集成、数据分析与预警、项目验收和运行维护与资料建档等。 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81号,邮政编码:41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管理处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讨论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讨论院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勘察讨论院 中国有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