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解决三农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国家权力对村庄的全面直接控制;通过“压力型体制”加“赢利性经纪”进行控制;由支配走向对话及其相应机制的建构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政治学、社会学讨论的一个重要论题、土地改革与国家权力在村庄的初步建立、查田定产与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全面掌控、通过人民公社实现对农村社会的全面控制、统购统销与国家权力对农村流通领域的支配、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村民自治、农产品流通领域市场杠杆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国家权力通过“压力型体制”加“赢利性经纪”进行控制、税费改革: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走向对话、税费改革后农村社会面临的问题、走向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对话的机制等,具体请详见。 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政治学、社会学讨论的一个重要论题。在新中国的进展历程中,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当前正在进入对话的新阶段。本文以国家权力在农村的运行轨迹为切入点,探究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良性稳定的运行机制以及农村社会的长效进展机制。 一、国家权力对村庄的全面直接控制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新中国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如何增强国家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以在国际社会中取得应有的地位。这就需要国家通过猎取和调配资源以迅速增强国力、实现现代化。而占全国 80%的农村人口、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农耕经济、几乎是零起点的工业、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环境和共产主义的进展远景,决定了国家对农村全面直接控制模式的形成,决定了国家权力在农村的运行逻辑:对农村资源的全面控制和提取。这一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到 1979 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前历时 30 年。国家通过土地改革、查田定产以及成立人民公社,实现了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全面直接掌控。 (一)土地改革与国家权力在村庄的初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帮助农民“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党和政府发动和领导农民起来改革不合理的土地制度,通过土改工作队的派驻、农民协会权力的行使、阶级划分、大会小会的诉苦以及对地主的说理斗争等,使广阔农民广泛参加了土地改革,接受了新的国家权力主导的政治训练,国家权力、阶级意识、党的政治文化无形地楔入到乡村社会[1]。另外,为了加强组织建设,党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为后来社会制度的急剧变革和大规模动员社会资源奠定了基础。到 1952 年土地改革运动胜利完成后,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