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法律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进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法律规范》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以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第三条 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的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全面进展;有利于老师制造性地工作;有利于与各类教育沟通与衔接。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质量方针是“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实施“以人为本、面对全体、分层递进”的教学策略,为满足学生职业生涯进展的需求服务,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学校坚持立足本市、面对全国、产教结合、开放办学,为适应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服务;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强化教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高质量的就业。第五条 学校办学质量目标是学校综合考核指标处于全市中职校领先地位,学生毕业率 98%以上,毕业生就业率 92%以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95%以上。第六条 本规程参照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管理原则,注重过程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强调结果的评价和可持续改进,力求建立教学质量的自我改进和完善的机制;本规程对实施的接口部门(负责人)、职责权限及文件和记录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力求形成由各类人员、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所构成的契约(文件)型结构。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第一节 教学工作计划(GZ-JX-GC-01)第七条 目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贯彻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用以确保教学管理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第八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的编制。第九条 职责1、分管校长负责提出学校学年教学工作思路,批准教务处和教科室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及其变更。2、教务处负责拟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总表。3、教科室和教研组负责编制本处室、组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表。第十条 工作规程1、每学期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