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為明確客戶需求并確保本公司共有足夠的達成能力特制定本程序。2. 範圍香港客戶所傳真正式訂單、便條均屬本程序之管理範圍。3. 權責3.1 客戶需求接收:發貨部;3.2 工程能力的審查:工程部;3.3 材料狀況評估::貨倉部;3.4 生產能力的評估:生產部;3.5 制定交貨計劃:發貨部。4. 定義 無5. 作業內容5.1 客戶需求管理流程(見附件圖一)。5.2 由發貨部接收客戶訂單(含正式格式訂單及便條),先確認訂單內容是否清楚,如不清楚,須按《客戶溝通管理程序》與客戶溝通確認后記錄在客戶訂單后,將客戶訂單內容鐙錄在<生產通知表>中。5.3 客戶需求評估5.3.1 由發貨部將<生產通知表>交工程主管評估工程能力及是否新產品或新工藝(如為新產品或新工藝須按《工藝設計管理程序》進行)并在“”工程意見欄 簽上意見及簽名后將<生產通知表>交貨倉部;5.3.2 材料狀況評估: 5.3.2.1 由貨倉部主管將工程評估已達成之<生產通知表>進行確認倉存成品半、成品(未退火之白片)及原材料狀況并填寫在<生產通知表>中相應欄目及簽名后將<生產通知表>交生產沖壓車間主管;5.3.2.2 如原材料不足時則由發貨部依 5.4 要求進行外包加工,并確認材料供應狀況填寫在<生產通知表>中相應欄目。 5.3.3 生產能力評估: 5.3.3.1 由生產部沖壓車間主管及退火車間主管將<生產通知表>進行確認生產能力及交期并在<生產通知表>中相應欄目簽上意見后回復發貨部; 5.3.3.2 如生產能力不能達成,則由發貨部按《客戶溝通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4 外包加工 5.4.1 由發貨部依據 5.3.2 中材料狀況確認是否需外包加工; 5.4.2 如需外包加工則由發貨部依客戶訂單及材料狀況填寫<裁剪單>,后與<外包加工商清單>中所列之合格外包加工商進行溝通確認交期并將<裁剪單>送交副總審核后將<裁剪單>傳真香港客戶確認后再傳真給外包加工商,并由發貨部跟進外包加工商交貨情況; 5.4.3 外包加工商之管理依《外包加工商管理程序》進行。5.5 由發貨部將評估完成之<生產通知表>復印分發各部門,后安排生產.并由發貨部制定<交貨計劃表>匯報副總及回復香港客戶,并將<交貨計劃表>分發各部門簽收。5.6 如客戶提出需求變更時,則由發貨部將變更后之需求登錄在<交貨計劃表>上,由生產部(退火及沖壓)、工程、貨倉評估確認后在<交貨計劃表>中簽名,并將<交貨計劃表>匯報副總及回復香港客戶,并將復印件分發各部門執行,同時發貨部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