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第一章采掘1、总回风巷冒顶、独头巷道冒顶堵人罚款 3000 元,按冒顶处理时间每分钟加罚款 50 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分析后处理),对责任人罚款 300 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并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2、掘进工作面冒顶罚款 200 元。3、掘进工作面安排外面扩修,扩修点有人作业罚款 500 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对责任人罚款 30 元。4、不进行敲帮问顶或敲帮问顶不严格而作业罚款 200 元。5、采煤工作面机尾出现人造跳台罚款 200 元。6、机头、机尾不按规定打点杆或点杆不牢固罚款 100 元/根。7、采掘工作面机尾无盖板、盖板固定不牢或拉弓溜子罚款100 元。8、采煤工作面上下尾巷长度超过规定罚款 200 元。9、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防倒装置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罚款200 元。10、岩巷掘进工作面基础不够、配比不当罚款 100 元,造成喷层脱落罚款 200 元。11、在铲斗下检修时,铲车不加安全销罚款 200 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12、永久支护距迎头超过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罚款 200 元。13、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罚款 200 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同时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14、综掘机安全设施不齐全而开机罚款 100 元。15、综采工作面出现死架,每架罚款 100 元。16、π 型钢工作面在本场以采放平行作业罚款 100 元。17、采煤工作面不做安全出口(特别情况下有安全措施除外)罚款 200 元,安全出口不合格罚款 100 元。18、顶空超过规定每棚罚款 100 元。19、支架漏液、串液每处罚款 30 元,倒架、挤架、错差超限每处罚款 100 元。20、采煤工作面梁端冒高与端面距超限、空帮或空顶每棚(架)罚款 100 元。21、采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不合格罚款 100 元。22、岩巷耙斗机缺腿、无护栏罚款 100 元,无照明灯罚款 50元。23、皮带运输机常过人处无过桥或行人通道罚款 100 元。24、采面机头、机尾打压柱,每少一根罚款 100 元。25、岩巷工作面积碴超过一个循环罚款 100 元。26、采掘工作面炮土储量少于 200 千克,距安全出口或掘进工作面超过 50m 罚款 100 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对责任人罚款 10 元。27、上、下付巷行人侧宽度不够罚款 50 元。28、采煤工作面坡度超过 15 度不实行防倒措施每棚罚款 50 元。29、综采工作面设备不按规定使用水冷却罚款 50 元。30、采煤工作面泵站压力、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罚款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