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从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一、设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二)、主要职责: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以与决定,并严格贯彻执行。2、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本矿“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的审批工作。4、建立健全各种仪器、仪表管理台帐和牌板,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检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监控设备以与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5、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实施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对所查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处理。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监控管理职责与业务划分(一)矿长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工作。(三)生产指挥中心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2.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和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与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3.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4.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5.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6.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7.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每 3 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 2 年。8.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4 小时值班工作。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并与时进行处理。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批阅。9.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标校、测试、测点变更、有计划停风等信息的上报工作。10.负责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汇报工作。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故障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核实原因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报警信息,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与时安排处理或启动应急预案。矿生产指挥中心应跟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备案。11.值班过程中发现安全监控系统软件或网络通讯故障,与时进行处理。12.负责安全监控各类信息的收集、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