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仔细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法律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3、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工作时要集中思想,精心操作,禁止看书刊杂志、收听“随身听”、会亲朋好友,不准窜岗和随意离岗。 4、特别工种员工,除同其它工种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安排上岗操作,严禁非特别工种的人员从事特别工种的操作。 5、凡进厂的新员工、更换工种的人员、实习代培人员,都必须由厂、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指定师傅带领,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安排上岗。 6、上岗操作前,必须确切了解待执行操作所涉及的范围,仔细检查工具、设备、防护装置、周围环境等安全状态,严格执行操作前“三确认”制度。 7、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做好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使用“检修牌”(同时摘下生产岗位“操作牌”),切断能源介质,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停、送工作,严格执行检修前“三确认”制度。 炼钢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编号:W/YYF-LG-400-12炼钢厂安全生产总则第 B 版 第 0 次修改共 4 页 第 1 页8、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置等严禁随意拆除占用,如因检修等原因需要拆除时,检修作业完毕必须同时恢复。 9、生产作业人员发现设备或其它方面有异常现象,有责任立即报告车间或调度,由车间或调度组织专业人员检查或维修,严禁非工种范围的人员随意处理。 10、配电盘、操作台上有两个以上的电源开关或按扭时,必须标明每个开 关、按钮的名称,电气设备注意防潮,严禁打水灭火。11、无论在什么时候,严禁用导电物体推拉开关。合闸送电前,必须确认所属线路上是否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在绝对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后方能送电。 12、严禁用氧气作气源吹扫设备、身体、地面灰尘,或用氧气降温及给车胎充气。 13、所有机电设备,必须由岗位专人负责管理、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随意操作他人管理的设备。 14、使用行车前,必须检查吊具是否安全可靠,捆扎是否牢固。吊运时必须由有经验的单人指挥,行车禁止吊人、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体。吊运任何物体时地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