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加方法探究 摘要:目前中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参加仍然处于薄弱环节,需要在方式方法上进行突破。合理有效的参加方式方法涉及具体事务、主要手段、渠道途径、与正式救援力量的关系、直接间接与否等视角进行思考。确保公众有序有效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更新理念、引导训练、培育精英、加强沟通、完善机制,尤其需要制定一套公众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条例或办法。 关键词:公众参加;方式方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 公众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日益成为时代的需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吸纳具有相关地方或行业经验的公众参加,能够最快、最准、最近协助找出事故根源,提出施救方案,有助于降低政府或企业应急救援的单一行动成本,提升救援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公众的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权”)。这是公众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现实意义。 1 国内外实践经验或不足 1.1 国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参加经验[1-7] 公众参加法制化,成为国家应急体系必要环节。如加拿大推行“以法治安”,《联邦政府紧急事件法案》等法规对自救、互救、公救有专门规定;民间社会组织几乎成为应急救援的“第二政府”。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民众,均可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组织参加救援;全民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如日本的小学课程就有近 40 个课时的危机教育,俄罗斯 1991 年以来要求普通学校、中专和职业学校开设《生命安全基础》必修课程;应急救援的信息体系完备,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如俄罗斯对事件真信任息披露与传递在政府、企业、民众或其他组织中相互贯穿,不遮盖,不隐瞒,信息动员机制科学有效;社会运动对政府或企业起到反推、震醒修复作用。如美国民众 1979 年因三里岛事件而发起反核运动,对政府或企业的错误决策和行为进行批判、抵抗,起到反推作用。 1.2 国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加经验 公众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进展势头较好。如 2024 年甬温线“7•23”动车事故等,都有大量公众自发或自组织参加;2024年天津港“8•12”特大危化品爆炸事故中,许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志愿者参加了应急救援;三大主体力量“合作共救”的局面正在形成。2024 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有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社区消防、江河打捞等志愿者救援组织,并在小型事故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些公众参加方式比较成熟且发挥重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