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2024 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标准(非产煤区市县)类别与分值考核容考核标准实现情况扣分原因扣分分值实际得分一 、 控 制指 标 ( 25分)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围。(一)否决项。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零分:1、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与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发生 2 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 200%。4、安全生产任务考核得分在 69 分与以下。(二)控制指标(25 分)1、绝对指标(20 分)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15 分)多死亡 1 人扣 1 分,少死亡 1 人扣0.5 分。2、较大事故(5 分)发生 1 起较大事故扣 5 分。3、单项事故指标(5 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得 3 分;每超 1 人扣 0.5 分;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不超控制指标得2 分,每超 1 人扣 0.5 分。二 、 安 全生 产 工 作任务(75)(一)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1、全年召开 4 次专题会议。少开 1次会议扣 1 分;每次会议记录或纪要等资料不齐全扣 0.5 分。2 、“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签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到乡(镇)、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率达100%;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5 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无方案或无工作总结,或未按规定前报市安委办,每少 1 项扣 1 分。3、责任书签订率未达 100%扣 0.5分。4、未实行“一票否决”制扣 0.5分。5 、 无 检 查 考 核 或 资 料 不 全 扣 1分。(二)仔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加强和完善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按计1、未成立执法大队或职业安全监管机构各扣 1 分;2、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填写、处罚依据、卷宗规。(按卷宗评查要划、方案开展监管执法活动,程序合法、依据法规适当、文书正确、卷宗规。乡(镇)、办事处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达100%,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完善依法委托程序,保障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