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安全生产事故现场隐患处罚、分类标准第一章隐患确认与处罚标准1、以下人员检查问题由安全监察科进行复查,具体为:沁秀公司有关部室以与上级部门有关检查人员、矿领导、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小班安检工。其余人员检查三定由本单位复查。2、各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上井后,必须到安全监察科填写三定表,每次隐患条数不得少于三条(文明生产类隐患不计数)。安全监察科隐患组负责落实隐患分类、登记与考核。3、每天中午 14:00 和调度会结束后,各单位要到安全监察科落实隐患,签字认可。对上级单位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监察科根据情况通知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指定地点落实隐患。各单位值班人员将隐患落实到班组、个人,积极组织整改。 4、凡属于本业务分管围存在的隐患或者属于本区队文明生产责任区(统一根据生产调度室下发的“各单位文明生产责任区”执行)存在的隐患,相关业务科室或区队必须无条件认可,并在定案表(或隐患通知单)上签字,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日期、整改负责人。对于确实属于本业务或本责任区围的隐患,无理取闹,拒绝签字认可的,除对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并对单位正职和当日值班干部株连处罚 300-500 元。5、出现重大隐患的单位,责令单位立即停产整顿,比照《坪上煤业公司事故调查与报告》中的较大非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6、出现较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单位立即停产整顿,比照《坪上煤业公司事故调查与报告》中的一般非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7、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考核安全绩效分 2 分。8、出现一般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考核安全绩效分 0.2 分。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10、重大隐患10.1 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中规定的十五大项七十六小项隐患;10.2 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布置 1 个回采工作面和 2 个掘进工作面以上同时作业的;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采区布置 2 个回采工作面和 4 个掘进工作面以上同时作业的;10.3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设置“三专两闭锁”;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企业技术标准的;10.4 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 10.5 采区未形成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开采不规则煤块段和煤柱的通风系统不符合集团公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