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文 件 名 称:学生公费业务管理程序文 件 编 号:B02P04制 定 单 位:学务处课指组制 定 日 期:89.06.16分发单位教务学务总务秘书会计人事技研图书电算进修推广进修学院安环中心军训系所修 订 纪 录修订日期单据编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 版本/次文件编号B02P04文 件 名 称版 本A.制定单位课指组学生公费业务管理程序页 数1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学生公费业务工作.二、范围:凡本校学生均适用.三、权责:学务处课外活动指导组四、定义:为照顾军公教遗族之就学与东引地区来台就学学生就学.五、作业内容:5.1 依据「军公教遗族就学费用优待条例」.5.1.1 申请之学生须缴交所需证件5.1.1.1 申请书5.1.1.2 优待证件5.1.1.3 户籍誊本5.1.1.4 学生证复印件5.1.1.5 切结书5.2 依据教育部「东引地区来台升学优待办法」.5.2.1 教育部每学年通知分发东引地区保送升学公费生.5.2.2 依教务处通知对报到公费生列管.5.3 公费生对享有公费生身份学生优待其学、杂费.5.4 课外组办理请领公费(每年四月、十月各请领一次).5.4.1 缮造公费生支领学、杂费、制服费、书籍费,主、副食费印领清册.5.4.2 由课外组将「公费生印领清册」凭证交会计室办理请款.5.4.3 缮造公费生划拨账号交付出纳组.5.5 由初纳组划拨入学生账户当月月底.六、相关文件:6.1 军公教遗族子女就学费用优待条例.6.2 东引地区来台升学优待办法.七、使用窗体:7.1 公费生印领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