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县局及镇中心校安排部署,为做好我校 2024 春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1、成立领导小组(5 月 18 日)组 长:副组长:成 员: 2、制定实施方案(5 月 16 日)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由王俊伟负责。 二、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和班主任会议,宣讲相关政策 (全体学生会定于 5 月 19 日晨会时间,班主任会定于 5 月18 日周前会后)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2)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3)家庭有重大病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4)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的; (5)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6)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7)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临时困难的;(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政策新变化 (1)指标进一步被压缩,由原来全部寄宿生的 40%变为20%;(2)补助款不再发到学校,直接打入学生家庭账户。 三、工作流程 1、公布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班主任会上) 七一班:(50-2)×23%=11(人) 七 二 班 : ( 50-1 ) ×23%=11 ( 人 ) 七 三 班 : ( 50-7)×23%=10(人) 七 四 班 : ( 48-3 ) ×23%=10 ( 人 ) 八 一 班 : ( 41-3)×23%=9(人) 八 二 班 : ( 42-0 ) ×23%=10 ( 人 ) 八 三 班 : ( 41-5)×23%=8(人) 八四班:(40-0)×23%=9(人) 九一班:(48-3)×23%=10(人) 九 二 班 : ( 51-4 ) ×23%=11 ( 人 ) 九 三 班 : ( 51-9)×23%=10(人) 合计: 人 2、学生申请(5 月 19 日) (1)格式。第一段写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班级,第二段写清家庭基本情况及困难原因(姓名、身份证号与户口本一致);统一用信纸,便于存档。 (2)做好宣传,保护学生自尊心,防止学生碍于面子不写申请,保证困难学生不遗漏。 3、各班成立评审小组,班级初评(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