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普及实施分析 一、优先扶助处境不利儿童,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 20 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儿童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和 世 界 各 国 相 继 颁 布 了 《 儿 童 权 利 宣 言 》( DeclarationoftheRightsoftheChild ) 、 《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Con-ventionontheRightsoftheChild)等一系列与开发儿童潜能、保障儿童权利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质量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学前教育逐渐成为“任何教育政策和文化政策的先决条件”和“教育策略的主要目标之一”,[2]且在当今教育公平备受重视的大背景下,学前教育的公平和普及问题因其独特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而日益成为学前教育的新焦点。普及学前教育、保证每个幼儿都能享受到有效促进其身心和谐进展的良好教育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需求。很多国家都主张在学前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将提高处境不利儿童入园率作为普及学前教育的突破口。尤其是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关注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成为对学前教育公平和普及的最佳诠释与最有力行动。 (一)美国:以学前补偿教育的形式“反贫困” 在美国,公平是教育的一贯追求,教育公平也成为美国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重要手段。这同样体现在学前教育的改革与进展中,近年来美国学前教育公共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处境不利儿童的关注。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经济平等和社会公平战争的领导者,反 贫 困 运 动 ( WaronPoverty ) 的 发 起 者 — — — 约 翰 逊(Johnson,L.)总统就曾呼吁:“所有的美国儿童都不应该因为其 出 身 而 被 宣 判 为 失 败 。 ” [ 3 ] 多 部 《 提 前 开 端 法 》(HeadStartAct)强调了学前教育对于早期鉴别与干预、扶助弱势群体与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1990 年颁布的《儿童保育与进展固定拨款法》(ChildCareandDevel-opmentBlockGrantAct)的立法宗旨中也着重提出“促进各州和地方儿童保育服务的开展,特别是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早期看护与教育的关注程度” 。1993 年颁布的《 2000 年目标:美国教育法》( Goals2000:EducateAmericaAct)明确规定,未来美国教育目标之首即“保障所有儿童都接受学前教育。”[4]2001 年《不让一个儿童落后》(NoChildLeftBehind)法案就明确提出,联邦政府要转变在教育中的作用,不让一个儿童落伍,要着力改变少数族裔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残疾儿童等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