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3、我国婚姻法的概念: 规定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包括几层含义:① 婚姻法是一种法律规② 婚姻法以婚姻家庭关系为调整对象③ 婚姻法对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规定和调整作用④ 婚姻法是规定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婚姻指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结合含义:1、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2、婚姻是男女双方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两性结合3、婚姻须为一男一女的结合4、男女的结合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才具有夫妻身份并受到相应保护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一)调整围主体:夫、妻、父、母、子、女、祖、、兄弟姐妹等(特定情况下,包括女婿、岳父母、儿媳、公婆与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三代以旁系血亲)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原则(一)婚姻自由的产生和进展(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自由 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 (三)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借婚姻索取财物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二、一夫一妻原则(一)一夫一妻制的含义 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亦成为个体婚制(二)禁止重婚和姘居1、禁止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姘居行为)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过着相对稳定的婚外同居生活的非法行为姘居、重婚的联系和区别三、男女平等原则(一)概念: 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处于平等地位,即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平等的义务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五、计划生育原则六、夫妻应当互相忠诚、尊重的原则七、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的原则(二)旧中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1、包办、买卖婚姻,男女毫无婚姻自由2、公开的一夫一妻多妾制3、男尊女卑,夫权统治4、实行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建国后婚姻家庭立法(一)1950 年婚姻法的公布和贯彻(二)1980 年《婚姻法》(三)《婚姻法》(2001 年修正案)的重大立法突破与进展第三章 亲属制度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特征一、亲属的概念 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容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二、亲属的特征(一)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二)亲属关系只能基于血缘、婚姻或法律拟定制而产生(三)法律确定的亲属之间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现代亲属的分类1、血亲:凡有血缘联系的亲属为血亲① 自然血亲② 拟制血亲:2、姻亲:以婚姻关系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