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4 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24]13 号文件)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24]20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24]218 号)文件要求,按步骤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特编制《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24-2024 年)》。1.2 近期建设规划的范围和时限:1.2.1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重点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外围重点进展地区以及各区县城区。1.2.2 规划时限为 2024 年至 2024 年。1.3 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1.3.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4 年)》1.3.2 《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24 年)》1.3.3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1.3.4 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1.3.5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十五"计划》1.3.6 《天津市国土规划(2024-2030 年)》(阶段成果)1.3.7 其它全市性、系统性的专项规划1.4 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1.4.1 明确近期内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进展重点和建设时序;1.4.2 确定天津市近期进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1.4.3 确定天津市近期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1.4.4 提出天津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其他安排的意见。1.5 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1.5.1 依据十六大精神和天津市"三步走"进展战略以及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五大战略举措,坚持"可持续进展"的规划理念,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进展,处理好促进经济进展、调控空间资源与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关系;1.5.2 加快天津区域都市化进展进程。拓展城市进展空间,在京津大都市圈中,对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和要素市场进行全面接轨与整合,实现区域协调进展;1.5.3 突出"海河"和"海岸带"综合开发的龙头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注重城市特色和文化品位,整体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1.5.4 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合理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统筹安排重大项目用地,适度超前建设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发挥重大项目的拉动和乘数效应;1.5.5 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制定强制性规划措施,切实保护天津市现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