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有限公司文件编号NE0C-PG-QP-08版本号A/0文件名称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页次第 1 页,共 7 页1.0 目的对接收、生产、检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进行标识,以便正确无误地识别产品和检验状态,防止混用和错用,确保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2.0 范围适用于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3.0 定义3.1 标识:通过颜色、图形、文字说明或它们的组合形式,在产品上或与产品保持某种联系介质(标牌、标签、合格证、包装、说明书等),正确清晰地反映产品(或过程)状态、特点、性能、数量或使用要求等,让人能够识别、了解或引起注意的信息。3.2 可追溯性:根据产品标识和记录,追溯产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产品型成过程的历史状况,以及出厂分布和使用情况等。4.0 职责4.1 品管部——检验状态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内容及方法的监督和管理;当产品质量状况需要追溯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溯。4.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工位和生产状态标识,生产过程的信息追溯。4.3 采购部——负责外购、外协件的存放标识,对供应商及外购件信息进行追溯。5.0 程序序号流程流程说明责任部门资讯输出(方向)主导参与1产品的永久性标识技术中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规定出厂车辆、混合动力电动车、纯电动车的永久性标识(VIN 码、铭牌)的内容、形式和安装部位,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并形成技术文件发放给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执行。外购底盘、发动机的永久性标识由配套厂家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底盘入厂时由品管部检验验证,予以记录。其他属于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配套产品,全部要求配套厂家在出厂前按国家要求进行认证标识。品管部检验验证,予以记录。技术中心品管部采购部生产部“产品技术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汽车有限公司文件编号NE0C-PG-QP-08版本号A/0文件名称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页次第 2 页,共 7 页2产品的外部标识技术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产品外部标识使用管理规定》,下发相关部门执行。产品外部标识由生产车间负责张贴,品管部负责检验。技术中心车间品管部《 产 品 外 部标识使用管理规定》3强制性认证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标识由品管部按《认证产品标识、合格证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品管部《 认 证 产 品标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