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实施方案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的战略部署,落实我市《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12 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缓解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在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的模式与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设立“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一、种子基金性质、定位及作用(一)种子基金的性质种子基金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引导性基金,重点用于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二)种子基金定位种子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把控风险”的原则。(三)种子基金的作用一是有利于营造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环境。高素质人才及其团队创业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种子基金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形成吸引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对于带动院所支持地方产业发展意义重大。二是有利于健全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挥种子基金引导作用,吸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信贷资本,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我市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创新资源支持,帮助创业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三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按照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机构)投资于辖区内优势产业,拓展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创业企业融资难现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四是有利于探索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科技类项目转变为间接股权投入,引导投资机构投入,并按市场机制筛选、投资和管理项目,发挥政府种子基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率。二、种子基金规模、资金来源、运营和投资方式(一)种子基金规模及来源种子基金总规模为 1 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到位。种子基金资金从市科技类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二)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1、投资范围重点支持我市辖区内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2、投资方式以股权投入为主,视运作情况可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