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银团贷款的证券化[摘要] 为了加强竞争力,商业银行在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中融入了某些证券融资的特征。另外,适应相关的金融法规的监管压力,克服传统的银团贷款在风险分散和流动性方面的不足的迫切需要,也使得晚近的国际银团贷款表现出了比较强烈的证券化的进展趋势。引言国际银团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委任书(Mandate Letter)的形式授权牵头行(Leading Bank 或 Managing Bank)组织银团向其提供贷款。其传统方式,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参加型(Direct Participation 或 Loan Syndication)和间接参加型(Indirect Participation 或 Loan Participation)。直接参加型的国际银团贷款是在牵头行的组织下,各参加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根据一份共同的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参加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间接参加型的国际银团贷款则是先由牵头行向借款人提供或承诺提供贷款,然后由牵头行把已提供的或将要提供的贷款以一定的方式转让给参加行,参加行与借款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某些情况下借款人甚至不知道参加行的存在。[①]一般认为,国际银团贷款是随着欧洲货币市场的建立而逐步进展起来的。第一次对国际银团贷款做出详细记载和统计的是 1972 年的《欧洲讨论》(《Eurostudy》),据称当时全球年银团贷款额为 110 亿美元。而在它诞生的短短 30 多年的时间里,其年贷款总量已突破 20,000 亿美元。[②]国际银团贷款之所以凝聚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究其原因是其能根据形势的进展,市场的变化不断地做出调整、改革与创新,而这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便是其证券化的进展趋势。实际上,所谓的证券化可分为两类:第一类证券化是指资金需求者实行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在金融市场向资金提供者直接融通资金,这种方式多为信用融资。运用这种方法,一个借款人可以向市场上的投资者直接筹资而不须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透支,这种证券化可称为“一级证券化”,也叫“融资证券化”(Financing Securitization)。第二类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收入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化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种形式的证券化可称为“二级证券化”,也叫“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③]这种证券化形式起源于美国 60 年代末的住宅抵押债券的发行,随后其被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