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项服务的系统知识。 狭义的技术指的是那些应用于改造自然的技术;而广义的技术则是指解决某些问题的具体方法和手段。2、技术的特点:知识性和系统性;商品性;可传授性和可操作性;间接的生产力。 商品性包括一般商品属性和技术商品的特别性(经济性、私有性、选择性)。3、技术的种类:(1)依据技术的公开程度:公开技术、半公开技术和秘密技术(2)依据技术的所有权状况:公有技术和私有技术(3)依据技术的法律状态:工业产权技术和非工业产权技术(划分标准:是否受法律保护)(4)依据技术的表现形态: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4、国际技术贸易——国际间的有偿的技术转让5、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许可贸易、技术咨询与服务、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与开发、工程承包、补偿贸易、 BOT(建设—经营—转让)、特许专营、与设备相结合的技术引进等。6、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关系:(1)直接联系:国际技术转让是投资的一种方式;投资方向与技术转让方式具有一致性(2)间接联系: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扩散效应、技术外溢效应、技术创新效应(P22—23)7、知识产权的内涵:对特定智力制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署名权)和经济权利。广义指世界知识产权公约和 TRIPS 协议划定的范围。狭义分为工业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其实质是智力财产权)8、知识产权的特点 P312—314(1)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或排他性(表现在非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享有或使用其智力劳动成果;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只能是一个)(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一个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是依一个国家的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般只在该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在其他国家原则上不发生效力)(5)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9、《巴黎公约》:是《保护公约产权的巴黎公约》的简称,其基本目的是保证一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在所有其他成员国都得到保护。它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和专利、商标独立原则。 P32310、《专利合作条约》:它是在《保护公约产权的巴黎公约》原则指导下的一个国际专利申请公约,完全是程序性的,不涉及专利的批准,也不影响其成员国的专利实体法。国际专利申请程序: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初步审查→国家阶段(各国专利局)11、《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