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与案例分析由于用途的广泛性和运用的灵活性,备用信用证的业务量早已超过了商业信用证。以 1998 年为例,全球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的业务量之比高达 7:1。为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法律规范备用信用证的做法,国际商会于 1998 年 4 月 6 日正式颁布了《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 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s,简称 ISP98,为国际商会第 590 号出版物),并已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自 1999 年以来,国内有关企业已经开始接到国外依据 ISP98 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但由于目前我国国内尚未就 ISP98 进行深化讨论和广泛宣传,致使备用信用证在我国的使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因此,讨论和学习 ISP98这一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游戏规则已经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一、备用信用证的起源 作为信用证的一个分支,备用信用证最早产生于 19 世纪的美国。由于世界各国银行一般均可开立保函,而当时美国法律却禁止其国内商业银行开立保函,为与外国银行竞争,达到为客户担保之目的,美国银行于二次战后开始广泛开立实际上属于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一一备用信用证。作为一个独立的凭单付款的承诺,备用信用证通常仅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和简单的文件,以证明申请人违约。因此在实际业务中,美国银行只给信誉良好的客户开具备用信用证。这是因为,开具备用信用证可视为向客户发放中短期贷款。假如客户到期未能履约,开证人或者贷款给客户用于偿还债务,或者根据受益人的索偿,在备用信用证项下代客户履行付款责任。由于美国银行在开具备用信用证时很谨慎,开出的备用信用证多半是备而不用的,对申请人来说既方便又节约费用,所以很受欢迎。 时至今日,虽然美国限制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的法律早已取消,但由于备用信用证具有独立性、单据化和见索即付的特点,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又可根据 UCP500 办理,因此较保函而言,备用信用证较易为银行和进出口商所接受,不仅在美国沿用至今,而且在世界范围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1998 年,全球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业务量之比高达7:1;在备用信用证广泛使用并且是发源地的美国,国外银行向美国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余额已经超过了美国本土银行所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余额。 备用信用证的内在灵活性及用途的多样性使得备用信用证正日益广泛地得到应用。然而,与其他种类的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尚缺乏详细介绍,由此造成在备用信用证的使用过程中产生诸多纠纷,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