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联锁管理制度一: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金化工厂各车间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的管理。二:职责2.1 报警联锁实行统一、专业、分级管理相结合。即由生产调度室统一管理,仪表车间专业管理,工艺车间共同管理。2.2 仪表车间负责所辖生产装置报警联锁的管理与检查确认其是否处于完好状态。2.3 仪车间负责报警联锁的维护和变更的实施。三:报警联锁的分类3.1 一级联锁是引起装置和装置单元与主要设备停车的联锁。3.2 二级联锁为一级联锁以外的联锁。通常指为了保证生产系统与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置的能引起设备停止、工艺中断的报警联锁。四:报警联锁的变更程序4.1 报警联锁变更包括增设、取消、投运、临时切除(旁路)、恢复与设定、逻辑关系的修改。4.2 报警联锁变更的提出:a、因工艺、设备本身的原因由车间提出;b、经确认确实是因仪表故障引起的报警波动大、频繁且可能导致系统停车等损坏设备的直接原因由机电仪车间提出;电气原因由仪表车间提出。c、提出报警联锁变更的车间填写《报警联锁变更联申请》,经工艺班长、工艺主任、工艺厂长、仪表主任审定,仪表主管领导、生产副总(总工)批准。4.3 紧急事故状态时切除联锁由当班班长报告调度通知仪表主任,仪表车间执行,并做好记录。紧急状态下当班班长或岗位操作人员可直接通知仪表切除联锁,同时报告车间主任、调度、生产副总。事后 2 小时之补办审批手续。4.4 仪表车间,办理作业票,通知相关车间、岗位后,按作业票容进行工作。操作台上联锁开关由工艺主操或当班班长按有关规定操作。 五:日常维护管理5.1 报警联锁变更后在交接班时需作为重点容进行交接;工艺车间与仪表车间每日根据报警联锁检查表对变更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5.2 开车工况正常后 8 小时仪表核查报警联锁,该投运的要与时投运,暂不能投运的报生产调度室和机动部与所属车间,并作好记录,同时仪表工和 DCS 操作工要加强对报警联锁参数的监控。5.3 仪表车间每日进行 联锁检查,发现问题与时整改。5.4 生产装置大修时,仪表车间对报警联锁值按要求进行联锁校验,并填写相关记录5.5 须长期切除的联锁,除执行取消联锁的规定外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长期切除。5.6 联锁恢复由联锁变更提出车间申请,正常情况下联锁恢复执行联锁变更规定。开停车、事故状态、处理问题、紧急状态后恢复联锁,由联锁变更提出车间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通知机电仪,办理作业票执行。5.7、仪表车间负责仪表联锁变更,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