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请各领导对《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用红色或蓝色字体注明,于 4 月 1 日(周五)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到bx88888@126.com 或传真至 0871-8892554联系人:罗保学(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871-8892573。谢谢!关于印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新闻办、住建局、教育局、旅游局、商务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24〕23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24〕35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24〕160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住建厅讨论,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现将《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实施。 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云南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旅游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住建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24〕23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国食药监食〔2024〕35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24〕160 号)精神,经讨论,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的活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全省争创“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