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规制影响评估体系进展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规制影响评估的含义;规制影响评估在国外的进展状况;规制影响评估的操作过程;对我国建立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几点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规制影响评估的概念、根据影响是否发生可分为潜在影响和现实影响、根据影响的性质可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规制影响评估的原则、发达国家的规制影响评估、进展中国家的规制影响评估、进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对规制影响评估和规制原理有了一定的认识、政策背景、目标和备选方案的分析、备选方案的成本、收益的鉴定、与利益相关者的磋商是规制影响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反馈本质上是一种事后评估、尽快形成规制影响评估的意识、完善相关的技术条件和人才要求、设立专门的机构推动规制影响评估的贯彻实施、确立规制影响评估的法律地位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规制影响评估作为改进规制质量、提高规制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进展,而我国对此尚处于理论探究阶段。本文介绍了国外规制影响评估制度进展情况及基本操作过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规制影响评估成本收益分析规制质量 一、规制影响评估的含义 1.规制影响评估的概念 规制影响评估(RegulatoryImpactAssessment,简称RIA)是对规制带来的影响进行系统性评价的方法。规制的影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根据影响是否发生可分为潜在影响和现实影响。潜在影响是即将出台的规制方案可能带来的影响。现实影响是规制方案已经带来的影响。 (2)根据影响的性质可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积极影响可视为该项规制产生的收益大于所费成本;消极影响可视为该项规制所费的成本大于收益。规制影响评估的核心就是规制的成本和收益的分析。 (3)根据影响的领域可分为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 2.规制影响评估的原则 英国改善规制特别工作组 1998 年制定、2000 年修改的“良好规制原则”表明,有关部门评估现行规制措施和新出台的规制措施时要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1)均衡性原则。即规制措施必须均衡考虑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 (2)可问责性原则。即规制政策能够经得起社会公众的质询和怀疑。 (3)一致性原则。即在统一最终目标的前提下,各个阶段的规制措施要具有连贯性。 (4)透明性原则。即规制的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开放,提高公众的参加度。 (5)针对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