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2024]107 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24]89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24]20 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与现行 2000 定额、2024 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取消《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 中“水平防护架”( 1D0024、2G0012、3A0216、4D0010)、“垂直防护架”(1D0025、2G0013、3A0217、4D0011)、“建筑物垂直封闭”(1D0026、2G0014、4D0012)定额项目。取消 2000 定额中“施工单位离基地 25km 以外施工时,临时设施费增加 20%”的规定。取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F 册“措施项目”中“水平防护架”(FB0185、FD0253)、“垂直防护架”(FB0186、FD0254)、“建筑物垂直封闭”(FB0187)清单计价定额项目。 三、本办法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原我厅印发的《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发[2024]143 号)同时废止。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 六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施工 计价 办法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质安司,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20 日印 附件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